近期,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依法查处,市纪委监委作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九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人防办综合科原科长程显福醉驾问题。2017年6月28日中午,程显福与同事聚餐饮酒,当晚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33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3月,程显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按一般干部管理)。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队长雷雨海酒驾问题。2018年1月5日晚,雷雨海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雷雨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杨立峰酒驾问题。2018年1月11日晚,杨立峰与家人在外就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杨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张良酒驾问题。2017年12月28日晚,张良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张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市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原经理杨振芳酒驾问题。2017年12月29日晚,杨振芳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杨振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六、市第二十八中学副校长乔光酒驾问题。2018年1月19日中午,乔光自己在饭店用餐饮酒,下午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乔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市书画院副院长付驾问题熙云酒。2017年12月26日,付熙云中午饮酒,当晚驾车回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付熙云受到警告处分。
八、大庆晚报广告中心金融行业部主任周小妹酒驾问题。2017年12月30日晚,周小妹参加同学婚宴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周小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肇源县松江社区副站长匡源酒驾问题。2018年1月18日晚,匡源在朋友家聚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匡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遵法守纪,安全驾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