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RYC2019012
我院竞争性谈判采购医用耗材要求如下:(欢迎符合要求厂商或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按月进行供货合同期为一年。
第一标段医用普通耗材年预计使用量95项,年预计金额34.9万元(根据使用数量递增递减),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一标段医用普通耗材项目清单。
第二标段手术科室使用耗材年预计使用量25项,年预计金额4.44万元(根据使用数量递增递减),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二标段手术科室使用耗材项目清单。
第三标段医用消杀类耗材年预计使用量25项,年预计金额6.7万元(根据使用数量递增递减)金额,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医用消杀类耗材项目清单。
第四标段医疗器械及其他类耗材年预计使用量36项,年预计金额1.6万元(根据使用数量递增递减),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二标段第四标段医疗器械及其他类耗材项目清单。
第五标段医用放射耗材年预计使用量2项,年预计金额12.2万元(根据使用数量递增递减)金额,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五标段医用放射耗材项目清单。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考察质量、价格,由招标委员会评分定标。
四、以上5个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公司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及相关耗材的经营资质,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证、营业执照副本(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类)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卫材类产品另请提供省内其他二级医院以上近两年的发票复印件(2家以上)。
6、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外,第一标段医用普通耗材1-41项、第二标段手术科室使用耗材1-3项、第三标段医用消杀类耗材1-4项、第四标段医疗器械及其他类1-36项,以上必须提供所销往医院的名单及发票复印件。报价可报其他品牌,但是所报品牌质量必须等于大于我院现有品牌质量。
在开标现场,本项目要求的授权或经销代理的供货商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本人必须到场携带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否则,本标段废标。
五、公告日期2019年8月5日8:00至2019年8月16日16:00,截止2019年8月16日16:00前将报价单(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后送达医院采购办公室,过时以无效处理。
六、请按照医院提供的医用卫材采购清单上的物资名称、规格、产地一次性报单价(含运输、税费等所有款项)。
如中标后,供货企业应提供以下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开户许可证、印章印模备案、随货同行单、发票、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购销合同、廉洁合同)等,到我院相关科室备案。
每次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的“三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七、如遇到物价上涨,上涨幅度不超过原中标价格10%的由纪检办、审计办、财务室,采购部门参加的,现场进行询价的方式进行确定。超过原中标价格10%以上的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如所供应的商品低于(降价)中标价格,供货商应主动与我院沟通并告知降价,如不告知,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供货商拉入黑名单。
八、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铁路医院庆红二路47号
联系人:马革新 联系电话:04596888529或13504593860
项目人:孙丹凤 联系电话: 13836786790
附件: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
2019年7月31日 |